各位同学:
根据《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1〕35号)的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项目
1.2021-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
2.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
3.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
二、奖励对象
1.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(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)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(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)品学兼优,2021-2022学年考试、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。
3.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。
2021-2022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审。
三、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
1.国家奖学金:全院共奖励2人,8000元/人/年,一次性奖励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全院共奖励4人,5000元/人/年,一次性奖励。
3.国家助学金。资助金额2000元-4000元/人/年,按政策发放,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。
四、申请条件
详见附件1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1〕35号)
五、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国家奖学金
学生申请:10月1日-10月4日。
符合条件的学生,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:
(1)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2,电子版),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;
(2)若“申请条件”选择(六)的,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;
(3)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(jpg格式)(格式参见附件4,电子版)。
以上材料电子版:【10月4号21:00前】发送至邮箱liuweidong@scau.edu.cn,电子版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生活照以“班级+姓名+个人先进事迹材料/生活照”命名,统一打包并统一命名为“xx年级xx专业xx班xx(姓名)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”。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
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:10月1日-10月4日。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,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。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自愿填报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》(见附件5,填写要求见附件6)。
以上材料于【10月4日18:00前】打包命名为:“xx年级xx专业xx班xx(姓名)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”发送至liuweidong@scau.edu.cn。
(三)国家助学金
学生申请:10月8日-10月12日。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,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,同时填报《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》(见附件7)。
以上材料于【10月12日18:00前】打包命名为:“xx年级xx专业xx班xx(姓名)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材料”发送至liuweidong@scau.edu.cn。
联系人:刘老师:020-85280035
附件:
附件1: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(华农党发【2021】35号).docx
附件4: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.doc
国际教育学院(广州都柏林国际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)
2022年10月1日